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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曾任杭州市西湖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员,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具有多年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办案经验。
擅长领域: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
1、民事再审改判成功--挽回企业损失。2023年初,宁波某建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浙江某贸易公司支付货款三十余万,历经一审、二审,因只有案涉工地项目经理马某手签送货单无其他证据遭败诉、生效判决裁判浙江某贸易公司无须支付任何货款。2024年5月,本人代理该公司申请再审,本人以浙江某贸易公司在其他案件庭审笔录作为新证据提交,再审成功判决浙江某贸易公司支付宁波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及逾期利息四十余万。
2、劳动者遭遇碰瓷维权案。2022年9月,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祝某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多次迟到、早退为由,提前书面通知祝某解除劳动合同。祝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遭驳回。2023年12月,祝某委托本人起诉至杭州市某区法院。庭审时,本人抓住该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存在不连续、工作场所监控拍摄广角范围有限、侵犯祝某个人隐私等证据瑕疵,促成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支付祝某和解金4万元。
3、网约车司机遭遇乘客霸凌维权案。2023年5月17日,网约车司机王某与两位乘客因停车地点发生司乘纠纷,两名乘客一直拒绝下车,赖在车上超36小时,还尿在了车上。该事件引起全社会注意,迅速登上热搜榜。2023年6月,王某委托本人起诉至杭州市某区法院,历经一审、二审,最终两名乘客共同赔付王某各项损失六千余元。
4、企业免遭碰瓷案 。 2023年3月,李某某以张某某送货途中与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由,将张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0余万,之后又以张某某系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员工,送货系职务行为为由,要求该公司与张某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接受该公司委托后,本人通过走访调查取得关键证据,证明张某某系承揽送货业务的独立送货员,并非该公司员工,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30余万,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李某某、张某某均未提起上诉。